據新華社電“占中”非法集會進入第12天,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9日引述香港大律師公會聲明說,參與“占中”者必須尊重持不同意見人士的權利和自由,不應對社會造成過度損害或不便,並須隨時準備為此負上刑責。
  許鎮德強調,法律之下,人人平等,任何人不論職業或身份都受法律約束,而非法霸占道路是違法行為,警方有責任搜證調查。
  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9日則同一批區議會代表到金鐘道與示威者對話,勸喻他們重開道路,讓市民生活儘快恢復正軌。  (原標題:香港警方:“占中”堵路負刑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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